洪门文化交流中心(深圳)有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交流策划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电子产品、体育用品、工艺礼品的购销;投资体育场馆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;体育相关的营养、保健、训练等的咨询、指导;体育文化赛事活动策划、咨询;文化旅游产业及项目投资、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投资管理、投资咨询(以上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、证券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)、企业管理咨询;大健康产业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 区块链技术开发、应用;大数据研发与技术推广;数字积分系统的开发;国内贸易、经营进出口业务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酒水销售;软件开发及运营服务。商务代理代办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创作与表演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经营演出及其经纪业务;音乐厅、剧院、电影院、艺术馆、博物馆等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;对外承包工程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洪门文化交流中心(深圳)有限公司属于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交流策划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电子产品、体育用品、工艺礼品的购销;投资体育场馆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;体育相关的营养、保健、训练等的咨询、指导;体育文化赛事活动策划、咨询;文化旅游产业及项目投资、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投资管理、投资咨询(以上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、证券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)、企业管理咨询;大健康产业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 区块链技术开发、应用;大数据研发与技术推广;数字积分系统的开发;国内贸易、经营进出口业务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酒水销售;软件开发及运营服务。商务代理代办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创作与表演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经营演出及其经纪业务;音乐厅、剧院、电影院、艺术馆、博物馆等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;对外承包工程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企业。
地址位于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4区宝安大道1146号圈子艺术酒店801电话:(0755-82676763、13713535307)。来电话的时候一定说在企业库(www.yunhuangye.com)上看到的哟! 洪门文化交流中心(深圳)有限公司会给你折扣。
| 公司名称: |
洪门文化交流中心(深圳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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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线联系: |
0755-826767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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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人: |
张艳 |
| 电话: |
0755-82676763 |
| 邮箱: |
26501059@QQ.COM |
| 企业类型: |
10 |
| 注册金额: |
1000.00 万 |
| 主营行业: |
461 |
| 主营产品: |
一般经营项目是:文化交流策划;从事广告业务(法律法规、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,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活动策划;文化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电子产品、体育用品、工艺礼品的购销;投资体育场馆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;体育相关的营养、保健、训练等的咨询、指导;体育文化赛事活动策划、咨询;文化旅游产业及项目投资、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投资管理、投资咨询(以上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、证券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)、企业管理咨询;大健康产业投资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 区块链技术开发、应用;大数据研发与技术推广;数字积分系统的开发;国内贸易、经营进出口业务(不含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);酒水销售;软件开发及运营服务。商务代理代办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,许可经营项目是:文艺创作与表演;从事文化经纪业务;经营演出及其经纪业务;音乐厅、剧院、电影院、艺术馆、博物馆等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;对外承包工程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
| 职工人数: |
1 |
| 成立时间: |
2016 年 4 月 1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