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产品(无线发射装置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需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)、计算机硬件及其配件、防盗报警设备、通用应用电视监控系统设备、通讯设备(无线发射装置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需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)、办公设备、文化用品、家用电器、五金交电的批发及零售;计算机系统设计 、安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