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专业设计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文艺创作;品牌管理;动漫游戏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销售代理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