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,五金机电、灯饰制品、玻璃制品、电子产品、针纺织品、橡塑制品、金属材料、建材、家具、化工产品及原料(除危险化学品、监控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)、机械设备、机电设备、汽车零部件、摩托车及零部件的销售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