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咨询策划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数字广告发布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摄影扩印服务;服装服饰批发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电影摄制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