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主体公司委托,以主体公司名义接洽相关业务:送变电工程(含相应配套工程)的勘察设计、工程测量、电网工程咨询、工程概算、勘察测量、描图、晒图(凭资质证经营);电力设施承接、承修、承试,电力工程总承包(以上凭资质证经营);计算机软件开发;销售:机电设备(除九座以下乘用车)、电力材料(除国家专控产品)、建筑及装饰材料(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