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动画、图像的设计;多媒体技术开发;虚拟数字技术开发;视觉艺术设计;展览策划及展示设计;舞台策划及舞美设计;网络技术开发与销售;从事广告业务;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和销售;建筑装修装饰工程(以上均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经营)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)电脑动画、图像的设计、制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