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工业设计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品牌管理;城乡市容管理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办公用品销售;文艺创作;销售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