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摄影摄像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会议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