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礼仪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