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垃圾清运、建筑垃圾清运服务;道路清扫服务;河道保洁、河道疏浚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家政服务;房屋拆除服务(不含爆破作业);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运输);土石方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