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企业形象策划:礼仪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