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生资源回收(不含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);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网络设备、办公设备、摄影器材、通讯设备、五金产品批发兼零售;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推广、技术转让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