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翻译服务;会议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包装装潢设计;技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);家庭服务(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建筑物清洁服务;劳务分包;专业承包;施工总承包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