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批发及零售:图书、音像制品、日用品、办公用品、文具用品、玩具、钟表、工艺美术品(不含象牙及其制品)、教学仪器、预包装食品、家用电器、电子出版物、电子产品、体育用品、箱包、花卉;互联网零售;企业营销策划;展览展示服务;文艺演出;零售饮品、餐饮服务、(糕点类制售)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;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