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发、零售:家用电器及配件、家具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及配件、数码产品、通讯设备及配件、办公用品;电子商务(法律法规禁止的,不得经营;应经审批的,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;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,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;维修:电子产品、通讯器材(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);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;网络工程;商务信息咨询(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融资担保、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);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