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、汽车设备租赁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,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);房屋租赁;工程机械的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(不含金融租赁) ;提供机动车代驾服务;二手汽车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;信息咨询;配电设备、办公用品的销售;经营电子商务;国内贸易;经营进出口业务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劳务派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