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开发、咨询、服务、转让、推广;软件开发;会议服务;承办展览展示;企业管理咨询、公共关系服务;家庭劳务服务;餐饮管理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(不含卫星地面接收、发射设备)、家用电器、办公设备、摄影摄像器材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、消防器材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