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、加工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用高性能复合材料(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),上述产品技术的开发、转让、咨询服务;自有房屋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投资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》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