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发兼零售:汽车配件,汽车饰品,金属制品,塑料制品(不含农膜),橡胶制品,五金交电,轴承,电子产品(除电子出版物),日用百货,通讯设备,机械设备,电线电缆;货物进出口(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