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旅业经营、餐饮服务、食品流通;会议及展览服务;物业管理;批发、零售:保健食品、美容产品及化妆品、酒、饮料及茶叶。(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