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固体废物治理;水污染治理;大气污染治理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