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子出版物制作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餐饮管理;家具销售;服装服饰出租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体育赛事策划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礼品花卉销售;婚庆礼仪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