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交流活动策划、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、市场营销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设计、礼仪庆典服务、演艺活动策划;黄金饰品、铂金饰品、K金饰品、钯金饰品、贵金属饰品、礼品、工艺品(象牙和犀角及其制品除外)、珠宝首饰的设计、购销;国内贸易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。(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,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