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城市绿化管理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品牌管理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礼仪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