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《型号认可证》从事该型号通用飞机及相关配件产品的研制、生产、改装、试飞、销售、维修、仓储、服务业务;承接飞机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业务;通用飞机相关原辅材料、设备、仪器、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;通用航空产业相关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