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家政服务;物业管理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