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娱乐性展览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平面设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家政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