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翻译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