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科普宣传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专业设计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