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家政服务;水污染治理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植物园管理服务;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(除环境质量监测、污染源检查服务);城乡市容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城市公园管理;游览景区管理;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机械设备租赁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