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制作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会议及展览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装卸搬运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图文设计制作;礼仪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租借道具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