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音响设备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