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托育服务(不含幼儿园、托儿所);物业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