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个人商务服务;礼仪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舞台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