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扩印服务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品牌管理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企业形象策划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