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文艺创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图文设计制作;办公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家用视听设备销售;灯具销售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;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