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礼仪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