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第二、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、硫、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新型建筑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新型膜材料制造;轻质建筑材料制造;轻质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石灰和石膏制造;石灰和石膏销售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保温材料销售;专用化学产品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固体废物治理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