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总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建筑防水工程、防腐保温工程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业务;房地产开发、农村土地整理;建筑劳务分包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