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、通信技术的开发、转让、咨询服务;销售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根据授权或协议从事电信业务的代办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增值电信服务(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(审批),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