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宠物服务(不含动物诊疗);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宠物销售;日用品销售;日用品批发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