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洁服务(不含餐具消毒);软件开发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城市园林绿化管理;汽车租赁(不含九座以上客车);建筑物清洁服务;货运代理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;销售Ⅰ、Ⅱ类医疗器械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文具用品、服装、鞋帽、家用电器、建筑材料、汽车、五金交电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