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。铸造设备、机电产品、机械零配件、除尘及环保设备、电器产品的生产(xx分支机构经营)、销售;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的销售;铸造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;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