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