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图文设计制作;服装服饰批发;服装服饰零售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家具销售;宠物服务(不含动物诊疗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从事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