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城市公园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休闲观光活动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、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旅游业务;房地产开发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