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服装服饰零售;租借道具活动;灯具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体育健康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