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软硬件开发、设计、安装、生产及销售;计算机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;网络系统工程设计及施工;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开发及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除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)。(以上凡涉及许可的项目均凭许可证件经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