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;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、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通讯设备、照相器材、五金交电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文化用品、金属材料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。